御恶人,宜含笑布礼,免起争端,自增烦恼。
与人交游,若示紧张、怯懦、卑下或谄谀,必招不良之待。
递烟,善破交际之冰。与人烟,彼接之,则代表有一烟之谈。
人或公指吾短,或欲显己,非必吾真有过。

勿轻触上司亲信,其能影响上司,不利于吾。
宴会之中,勿强人饮酒,宜负责待之。
待曾负人之士,宜谨,其或再卖吾。且勿轻恕负吾者,因其或复行也。
拒人宜坚决、爽快,毋迟疑、犹豫,以免致助非吾过。

勿轻评人,善评或被忽,恶评必传速。谚云:“好事不出门,坏事行千里。”
交游之际,勿争无谓,虽吾是而彼非,若事于吾无益,则不必强求胜负。
多数事,可金解决。金能解者,勿动人情,人情有时贵于金。
无力承后果者,勿纵情绪。

勿于同僚前炫己成就、上司之赏识,虽云不遭人妒是庸才,然常遭人妒乃蠢材。
远避负能之人,彼除负面情绪,无他可予。
思想高度不齐者,无庸相争。
宜装愚,知而故不知,使人以为与己同,或不如己,心态乃平。
